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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认真学习贯彻市直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考核办法

阅读次数:9054 作者: admin 信息来源: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7-06-12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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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31日,阜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召开全体人员会议。市委副秘书长、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接待处)党组书记、局长(主任)李超主持会议并作讲话。
    会上,认真学习了市直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7年度阜阳市直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考核办法>的通知》(阜直效能[2017]7号)文件精神。    
    李超强调,新班子必须要有新面貌,开创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新局面,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务必做好以下五点:一是党性强局。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推动我们整体工作上水平的强大思想武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旗帜鲜明讲政治,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二是创新立局。坚持做好“四员”,即管理员、服务员、联络员、宣传员。在公车、公房、公务接待管理等方面,积极探索,开拓创新,主动作为。三是人才兴局。加强教育管理,深化学习培训,加大选人用人力度,打造一支特别讲奉献、特别守纪律、特别能吃苦、特别讲奉献、特别能战斗、特别能打硬仗 的队伍。四是依法管局。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党建、资产管理、财务、考勤、接待等各方面制度,织密制度笼子,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物管事。五是从严治局。落实“一岗双责”,严格纪律,规范管理,突出挺纪在前,坚定不移重规矩,做到令行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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