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皖组通字[2017]26号),明确要求在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基础上,对全市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进行采集,建立党员电子身份信息,录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运用信息系统开展业务应用,逐步推动组织工作信息化、规范化。
根据市直机关工委的工作部署,7月上旬机关党委组织所属党支部开展党员信息采集工作,采集内容共26项,其中(单位基本信息10项、党员基本信息16项),采集工作有机关党委组织党支部具体实施,8月20日前完成全部信息采集、校核、入库、上报工作。为确保信息采集覆盖所有党支部、所有党员,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采取播放影碟,发放填报表样等的形式对党支部进行填报录入指导。要求信息内容严格把关、认真核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目前,党员信息采集工作在有序的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