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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立柱架梁”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阅读次数:8035 作者: 储晓敏 发布时间:2017-07-12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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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学习培训“铸魂”。坚持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集中学习《环境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与治国理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每年举办全市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讲座不少于2次,邀请有关专家作辅导报告。把依法行政知识作为公务员初任、任职、专门业务和在职培训的必修课程,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培训实施方案,全市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每年依法行政知识培训不少于40学时,营造浓厚的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氛围。

    二是立法指引“筑基”。2016年是我市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的第一年。市政府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围绕市委高度重视、政府迫切需要、群众普遍关注的工作和问题,广泛征集立法建议项目,顺利完成《阜阳市地下水保护条例》、《阜阳市城市绿化条例》两个地方性法规草案和《阜阳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政府规章的立法任务,有效提升行政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水平。

    三是规范执法“立梁”。扎实抓好清单建设,认真开展行政审批项目、中介服务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清理,以及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涉企收费清单动态调整工 作,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进一步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市56家单位将1783项含自由裁量内容的行政处罚权细化量化为5664项处罚基准,其中取消自由裁量空间、直接量化到点2368项。在全市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并将该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内容。指导临泉县、界首市深入开展乡镇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推动执法重心下移。2015年3月起,我市开展服务型执法(当时称作柔性执法)试点工作,今年服务型执法工作已在全市全面推行,服务型执法成为我市良好法治环境的一张靓丽的名片。

    四是督查考评“立柱”。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会议,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印发年度推进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及责任分解,督促各地各部门按要求完成依法行政重点工作。修订依法行政考核方案和考核评分标准,考核分值分别纳入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等考核体系,强化考核工作的针对性和导向性。组织市、县政府部门以及乡镇政府等积极开展依法行政先进单位“三级联创”活动,以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创建为载体,坚持典型引路、以点带面,有力推动了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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