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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乡建设局召开党组会议暨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会议

阅读次数:7338 作者: 刘晴晴 信息来源: 市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0-02-24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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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市城乡建设局召开局党组会议暨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会议,对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研究再部署。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2月17日下午召开的省委专题会议精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安徽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2月20日召开的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及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会议精神。

2.21市城乡建设局召开党组会议暨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会议(局办公室  刘晴晴).JPG

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海阔对局系统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切实增强对疫情防控形势的认识。要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对疫情形势的判断上来、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要求上来、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对疫情防控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管理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做到一手抓防控,一手抓发展,“两手抓”“两手硬”。

二、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手抓”。一是毫不动摇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坚持“三个紧盯”(紧盯重点人群、紧盯重点领域、紧盯重点场所)不变;突出安全保供不变,保障安全供水、供气、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等;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变,落实好“八项制度”。二是安全有序加快企业复工复产。加快推进建筑工地复工,紧盯政府投资项目、推动房地产项目,做到“四督促、一落实”,督促项目管理人员到场、督促当地劳务班组进场、督促企业做到“五个必须”,督促企业落实“一责两案”,落实复工审核报备制度;加快推进商混企业的复产,要求商混企业落实“五个必须”“一责两案”;加快推进建筑产业项目的复产;高度关注建筑业发展;加强调度和与县市区的沟通。三是积极推动项目建设。加快三水厂取水口剩余工程、颍东污水处理厂扩建、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加强百巷改造和两河岸线整治工作调度,加强对县市区重点工程项目的督查、调度、提示,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颍南、泉北污水处理厂扩建和四水厂建设。四是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印发做好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通知,认真开展督查,强化项目监管。五是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围绕“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印发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住房安全有保障”问题排查的有关通知,抓好各级巡视巡察交办问题的整改,抓好结对帮扶工作。六是全面恢复机关正常办公秩序。系统内企事业单位恢复正常办公秩序,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有序推动各项工作开展。

三、切实加强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领导。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各级党组织要加强统筹领导;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率先垂范、担当负责,深入一线督查调度指挥;局领导班子成员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齐心协力抓好工作落实。二是严明工作纪律。要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做到步调一致、统一行动,按照党中央、省委、市委部署安排,有力有序有效推动工作开展。三是强化督查调度。要推进分行业系统的督查调度,按职责分工抓好调度,围绕工作落实抓好督查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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