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至26日,市城管执法支队机关及各大队传达学习《阜阳市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不断提高执法人员“八小时以外”遵纪守法、拒腐防变的能力。
支队要求,要强化纪律约束。加大“八小时以外”管理监督力度,规范“八小时以外”行为,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吃拿卡要,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严禁滥用职权,不按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力。
要强化作风建设。自觉遵守“八小时以外”的行为规范,树立“警钟长鸣”意识及坚持八小时内外一个样,有人监督与无人监督一个样。同时严格日常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引导执法人员坚决杜绝庸懒散软等不良作风,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市城管执法支队从严从实加强执法人员日常管理监督,教育督促执法人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切实做到慎独、慎始、慎微、慎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