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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三三三工作法” 切实转变作风 提升工作效能

阅读次数:4602 信息来源: 市直工委 发布时间:2023-08-25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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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阜阳市直机关工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论述,以“三三三工作法”把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效能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切实转变作风 提升工作效能。

抓实“三大载体”。一是纵深推进市直机关单位作风效能建设考核。把140家市直及中央、省驻阜单位纳入考核范围,细化考核指标、量化评分标准,作为市委对市直单位年度综合考核的评分依据。二是从严开展人民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队考核。对138家市直属的基层一线具有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窗口服务职能的站所队进行考核,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和影响发展环境的难点问题。三是做精做细市直单位百名科长考评。更加侧重对参评对象履职尽责、依法办事、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考评,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改善、干部作风转变、服务质量提升。

做实“三项督查”。一是坚持明查暗访。在督查日常考勤、办公环境、工作状态和服务态度的基础上,加大对内部管理、问题根源、履职责任、体制机制的督查力度,有效发挥震慑作用。二是创新调研式督查。主动深入市场主体大调研,了解制约企业发展、项目建设的要素保障问题,印发效能督查专报,并积极对接相关部门予以解决。三是围绕中心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围绕重点项目建设、文明创建、乡村振兴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对各牵头单位开展专项督查,推动各项重点任务按序时进度推进。

严实“三类奖惩”。一是树立正面典型。评选作风效能建设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优秀基层站所队,广泛宣传推广经验做法,百名科长考评前6名优先考察提拔使用。二是严肃负面通报。对督查发现的影响发展环境、伤害群众感情、损害机关形象的人和事坚持实名通报到单位、个人,跟踪人员处理及问题整改情况。三是严格组织处理。综合运用日常调研、函告提醒、重点约谈、建议免职等方法,着力解决市直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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